Academic Requests
休学
- 想要休学的学生应在放假期间,带着相关文件到所属学院行政室,提交休学申请,以取得校长许可,但如因疾病或其他不得已的事由休学的学生,可以在事由发生时提交申请。
- 如经判断某学生确实因健康及其他事由无法正常上课,校长可劝其休学。
- 休学期间原则上为1次1年(2学期),休学事由消灭后,可缩短至6月(1学期)。但在校期间的休学时长总计不可超过3年(6学期)。
- 如某学生因服兵役无法上课,或某学生已重修了9学期以上,则该类学生情况不适用上一条规定,且不算在休学期间内。
- 休学相关的其他事项按照休学处理细则处理。
- 休学申请期间 : 放假时期。
复学
复学应该在开讲日以前进行。 (但服兵役休学后复学的学生只有在上课日数是1/4以内,才允许复学)
复学时期
- 复学是学期终了日起只复学之前为原则,要完成总课程的三分之一。
- 若是服兵役,每学期完成三分之一的课程,退役复学时须保证在完成三分之二的课程基础上,方得许可。
材料递交及递交处
- 休学欲复学时,需要在所定期间内向上面递交复学志愿书(递交给学校专业办公室)
- 军人退役后复学时须递交退役证,或记载有兵役历史的身份证件,或者是可以证明服过兵役的相关证件。
复学申请次序
- 在线申请:在选课主页上(http://ustar.jj.ac.kr)连接→登录→单击复学申请菜单→个人资料修改→复学申请(退役的学生需要上传可以证明服过兵役的证明)
- ※ 复学志愿书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和直接递交材料进行申请。
其他
服兵役中,休学的学生在退役前想要复学的情况下,需要递交预备退役以及可以修满课程三分之二的相关证明伙食休假证明等等相关的证明并得到许可。
自退
如某学生想要自退,则该生应填写自退申请书,提交给学院行政支援室,在得到校长的许可后,方可自退。
开除
发生下列情况时,校长可开除学生。但(丁)情况时,可根据院长的要求,开除学生。
- 甲. 休学期间过后,超过4周没来复学,也没有原因。(从部队复员后,在1年以内,休学申请当时最近一个履修学期之后的学期重新开讲后,4周以内仍没来复学)
- 乙. 不在学期规定期间内缴纳注册金。
- 丙. 有双重学籍。
- 丁. 因死亡、疾病等其他事由,被认定为无能力继续完成学业。
- 戊. 开讲后,4周内仍没有进行课程申请。
- 己. 根据警戒处分,学校已做出开除学籍决定。
因下述事由得到校长许可后缺席的学生,会被按照公由缺席处理:
- 参加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的活动
- 参加校内外特别活动
- 依据教学课程要求,参加实习
- 生病(身体检查)
- 校长认为必要并给予缺席许可的其它事由
- 因上述事由想要申请公由缺席的学生,首先应在事由发生1周前将规定样式的缺席申请书提交给校长,并获得校长许可,因1、2项事由缺席的学生需要提前得到教务处长的许可。
- 取得公由缺席许可的学生即被视为得到缺席同意,不会因缺席时日(时间)受到限制。
- 允许某学生公由缺席,即表示该学生的缺席行为已得到同意,这是原则,但校长不可对其缺席行为发生的时日进行限制。
因下述事由得到校长许可后缺席的学生,会被按照限期缺席处理:
- 直系家属死亡
- 直系长辈中父、母的大、小忌日
- 学生本人结婚或生病
- 校长认为必要并给予缺席许可的其它事由
- 应在事由发生日起5天之内提交限期缺席申请书
- 取得限期缺席许可的学生即被视为得到缺席同意,不会因缺席时日(时间)受到限制。
- 限期缺席遵守的缺席许可日数规定如下:
- 直系家属死亡: 直系家属中的祖父母、父母、配偶死亡时,允许申请日数为包括公休日在内7天以内,兄弟姐妹死亡时,则为包括公休日在内5天以内。
- 父、母的大、小忌日: 原则上是 2天,但有特殊事由时,可允许延长至3天。
- 学生本人结婚:凭证明资料,允许申请日数可达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