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进行步骤
研究生院论文进行步骤指南
学位论文进行过程
时间 | 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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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初, 9月初 | 韩国语考试 | |
4月初, 10月初 | 综合考试 | |
申请时间: 3月, 9月第三周 | 论文指导(研究计划书,指导教授同意书) | |
学位论文申请 (满足条件者) |
4月, 10月 | 学位论文申请 |
6月, 12月 | 提交学位论文结果报告书 | |
7月,1月 | 提交学位论文册本 4本 | |
2月 | 毕业典礼 |
※ 所有材料提交时间的详细内容请参考公告栏里每学期的内容,须严守提交时间。
综合考试
课程 | 应试资格 | 考试科目 | 实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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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 进修18学分以上 平均成绩 3.0以上者 | 共同或者专业科目3门 (艺术类:理论2,实际技能1) |
3月初 9月初 |
博士 | 进修27学分以上 平均成绩 3.0以上者 | 共同或者专业科目4门 |
※ 考试不合格,可对相应科目进行补考
论文指导
安排指导教授 | 论文指导 Ⅰ | 论文指导 Ⅱ | 申请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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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学期初 | 第3学期 | 第4学期 | 提交指导教授同意书及论文计划书 |
1.论文指导以Pass或Fail评价,不包括在进修学分之内,但毕业时必须进修论文指导1.2,顺序无关。
2.指导教授原则上不能变更,但如有疾病、退休等不得已情况,应向研究生院院长提交指导教授变更申请书并经校长批准。
3.论文题目变更时,请在规定期限内将申请书提交给研究生院院长。博士课程论文题目变更80%以上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接受1个学期以上的论文指导。